上海公司名称变更所需材料
(1)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(内资)公司变更(备案)登记申请书》(原件1份);
(2)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(原件1份);
(3)经办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1份,验原件);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,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(复印件1份,须加盖本企业印章,并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);
(4)股东(大)会(股东代表大会)决议(原件1份);
(5)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(原件1份,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);
(6)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(原件1份);
(7)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(原件1份)。